一、招标条件
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检察院12楼会议室彩屏及会议系统项目已由甘肃省财政厅以甘财资〔2026〕5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招标人为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泰坤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检察院12楼会议室彩屏及会议系统项目
三、招标编号:GSTKCG2026-006
四、招标内容:12楼会议室彩屏及会议系统采购
五、总投资:837186.52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 ***付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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