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救助管理站购买未成年人保护社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鑫正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张掖市救助管理站的委托,就张掖市救助管理站购买未成年人保护社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采购编号:XZS-20251113-002
项目名称:张掖市救助管理站购买未成年人保护社工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购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肆拾万零柒仟元整(407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招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含承接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各类社工服务项目)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提供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可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享受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优惠政策。本项目所投产品价格享受10%的优惠扣除。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 11 月 15 日至2025年 11 月 19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地点:甘肃鑫正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滨河新区临泽北路537号,毓秀花园东门走人行道向南200处【大剧院北十字西北角】)。
方式:现场登记领取。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文件提交
时间:2025年 12 月 05 日 15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鑫正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五、投标文件开启
时间:2025年 12 月 05 日 15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鑫正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天。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请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参加投标。每家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位代表参加开标,逾期未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名称:张掖市救助管理站
地址:张掖滨河新区高台北路(南华村委会斜对面)
联系人:王永芳
联系方式:1829858664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正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滨河新区临泽北路537号,毓秀花园东门走人行道向南200处【大剧院北十字西北角】
联 系 人:王玮洁
电话:15682655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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