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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检察院业务技术用房楼梯间及走廊改造项目

高台县人民检察院业务技术用房楼梯间及走廊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台县人民检察院业务技术用房楼梯间及走廊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9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JZC2025CS0820
项目名称:高台县人民检察院业务技术用房楼梯间及走廊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捌万陆仟叁佰柒拾叁元零捌分(86373.08元)
最高限价:捌万陆仟叁佰柒拾叁元零捌分(86373.08元)
采购需求:业务技术用房楼梯间及走廊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其投标报价按5%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根据《甘肃财政厅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实施意见》(甘财采(2009)17号),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5%的,确定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投标人为成交投标人。
(5)根据(张财采(2023)16号)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登录张掖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业务专区进行融资咨询,登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办理务。
(6)本项目是否中小企业预留: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 9 月 6  日至2025年 9 月 15 日,每天上午00:00分至12:00分,下午12:00分至23: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工阳光招采平台
方式: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投标登记后在线下载获得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5年 9  月 16  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工阳光招采平台--我的投标--上传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 9 月 16  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工阳光招采平台(数字开标在线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招标文件下载:供应商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 【首页>登录】->【采购交易】->【我的投标>下载采购文件】。
2、电子招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投标人)可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下载中心免费下载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招标文件。
3、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平台具体流程请翻阅操作手册,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帮助中心>常见问题】下载。有疑问请致电软件制作商:4006123434
4、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到中工阳光招采平台,如因投标人数字证书(CA 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对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如有疑问可与甘肃中工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4006123434)。
6、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中工阳光招采平台投标单位因轻信其他媒体公告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承担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台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张掖市高台县城关镇县府东街86号
联系方式:0936-6663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金鑫润泽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台县城关镇长征路社区县府西街214-44号
联系方式:199936893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莉      电话:0936-6663896(采购人)
盛彩英      电话:19993689319(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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